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位于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现有厂区面积19870.6平方米,建筑面积7454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助剂的生产和销售。公司最初的产品及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t热稳定剂、200t硬脂酸盐、400t三盐、500t黄丹、300t红丹。随着市场变化和企业环保意识的提高,公司于2012年主动停止了含铅量较大的黄丹、红丹和三盐的生产,并于2014年将这三种产品的生产设备处理完毕,公司产品及生产规模调整为:热稳定剂1000吨/年,硬盐200吨/年其中只有每年30t硬铅生产中含有少量铅,从而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中的涉铅量大幅减少。
2008年10月,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脂酸盐、500t黄丹、300t红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9年2月16日取得了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潭环函[2009]21号),并于2010年2月23日取得了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竣工环保验收意见(潭环验[2010]003号)。
近年来,随着我国PVC行业的发展,对塑料助剂的需求也迅猛发展,从2005年开始,我国塑料助剂行业年均增长率保持在8%~10%的水平,远远高于世界塑料助剂4%的年均增长率。“十一五”期间,随着我国塑料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塑料助剂产品的产能、产量和消费量都取得了较快的增长。2008~2010 年我国塑料助剂的消费量分别约为273万吨、282万吨和300万吨。“十二五”期间,我国助剂产品结构调整势在必行。高性能的绿色、环保、无毒、高效塑料助剂的研发和生产已成为未来我国塑料助剂行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如:稳定剂应降低铅盐比例,提高钙/锌复合类、水滑石类以及有机热稳定剂产量;阻燃剂应降低卤素类比例,大力发展无机阻燃剂。同时要积极应对欧盟环保法规以及国内外对无毒环保产品的要求。
基于上述背景,为抓住市场机遇,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决定在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公司现厂址内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为新增7800吨/年环保热稳定剂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项目设计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原有宿舍作为粉状复合剂车间、新建1600平方米厂房、1200平方米仓库,配套建设水、电、路、环保设施、消防设施等。预计建成后年增产6800t粉状复合稳定剂、1000t片状复合稳定剂、3t着色剂。
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6月23日,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征求了项目所在地村镇意见,并于2017年7月5日在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
2017年7月,由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7月25日,湘潭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本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预审意见;2017年7月27日,湘潭县环保局出具了‘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用标准的复函’;2017年9月20日,湘潭市环境保护局根据报送的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预审意见和专家评审会意见,提出了审批意见(潭环审[2017]250号);2017年9月28日,向湘潭市环保提出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变更并获得同意。
改扩建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2017年10月完成建成,至2018年3月完成生产调试。目前该项目的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运行稳定,生产产能达到设计规模,具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础条件。根据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环保厅的要求,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负责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签订了委托合同(书)。
接到任务后,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根据据国务院第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于2013年3月初,组织技术人员对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环保处理设施与措施进行了现场勘查,调研了相关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方案。2018年3月22日~23日,我公司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污染物排放((2018年6月21日-22日,对锅炉废气进行了重新监测)实施了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修订,自1997年3月1日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
(7)中国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
(8)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湘环发[2004]42 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6月;
(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验字[2005]188 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5年12月。
2.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第9号),2018年5月15日。
2.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6月;
(2)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及专家评审意见,湘潭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25日;
(3)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选用标准的复函,湘潭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27日;
(4)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潭环审[2017]250号),湘潭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0日;
(5)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变更报告,湘潭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8日;
(6)《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盐、500t黄丹、300t红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湘潭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08年10月;
(7)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盐、500t黄丹、300t红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的函(潭环函[2009]21号),湘潭县环境保护局,2010年2月23日;
(8)关于《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盐、500t黄丹、300t红丹项目竣工环境环保验收的意见》(潭环验[2010]003号),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2.4 其他相关文件
(1)建设单位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证明文件等。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园区内(原厂址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91´26",N27°51´55"。本项目厂区北边为山坡,南边为山坡,西边为皓月玻璃厂,东边为国道107,项目的区域未见珍稀动植物资源。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复合稳定剂7800吨/年、着色剂3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本项目与周边项目关系,见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见附图3。
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见表3.2-1。
表3.2-1 改扩建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 |
建设性质 | 改扩建 |
法人代表 | 肖向阳 |
邮政编码 | 411232 |
行业类别及代码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 |
建设内容 | 新增7800 吨/年环保热稳定剂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 |
产品及规模 | 设计规模: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实际规模: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
占地面积 | 4000平方米 | 建筑面积 | / |
开工建设日期 | 2017年3月 | 试运行日期 | 2017年10月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编制日期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7月 |
环评文件审批部门、日期及文号 |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0日、潭环审[2017]250号 |
投资总概算 | 3000万元 | 环保投资概算 | 75万元 | 比例 | 2.5% |
实际总投资 | 3000万元 | 环保实际投资 | 135万元 | 4.5% |
劳动定员 | 30人 |
工作制度 | 实行二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6h,年工作天数300天, |
主要产品及产量,见表3.2-2。
表3.2-2 项目主要产品及产量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年产量(t) | 主要成分及含量(%) | 备 注 |
|
1 | 硬脂酸盐 | 200 | 硬钡 100t/a,硬铅 30t/a,硬钙 40t/a,硬锌 30t/a | 现有产品 | 原有项目产品 |
2 | 热稳定剂 | 1000 | 三盐基硫酸铅、硬脂酸钡(锌、钙)等 | 现有产品 |
3 | 黄丹 | 500 | PbO>98% | 已停产 | 原有项目产品 (已停产) |
4 | 红丹 | 300 | Pb3O4%97% | 已停产 |
5 | 三盐 | 400 | 3PbO.PbSO4.H2O,Pb88.0-90.0% | 已停产 |
6 | 复合稳定剂 | 7800 | 硬脂酸钙、硬脂酸锌、沸石、水滑石、碳酸钙等 | 其中粉状6800t,片状1000t | 改扩建项目产品 |
7 | 着色剂 | 3 | 领甲氧基苯酚钠 | 为应客户要求,外购后单独包装直接配售给客户 |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2-3。
表3.2-3 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一、硬脂酸钡生产设备 |
1 | 反应桶 | D1500×1200mm | 3 个 | 设备封存置于原来车间一旁 | 原有项目 (已停产) |
反应桶 | D1200mm×1000mm | 1 个 |
2 | 离心脱水机 | 不锈钢 SS-1000mm | 3 台 |
3 | 反应桶减速机 | M6 | 4 套 |
配套电机 | 3KW |
4 | 下料器 | 不锈钢 1000mm×1200mm | 1 个 |
5 | 热风包 | 1000×1000mm | 2 个 |
6 | 扩散式旋风除尘器 | CLK400 | 2 台 |
CLK525 | 2 台 |
7 | 布袋除尘器 | / | 3 套 | 在用 |
8 | 5#风机 | 5000m3/h | 4 台 | 设备封存置于原来车间一旁 |
9 | 3#风机 | 3000m3/h | 1 台 |
10 | 铁储罐 | 5m3/个 | 2 个 |
二、黄丹(红丹)生产设备 |
1 | 溶铅炉 | D800×1000 mm | 2 台 | 设备封存置于原来车间一旁 | 原有项目 (已停产) |
2 | 造粉炉 | D1200×1600 mm | 1 台 |
3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D150×3500mm×12 个 | 1 套 |
4 | 旋风分离器 | D750×2380 mm | 1 套 |
5 | 氧化炉 | D420× 4000m | 1 个 |
6 | 冷却绞龙 | D159×3800 mm | 1 个 |
7 | 料箱 | 1660×650×1400 mm | 1 个 |
8 | 粉碎机 | 320 | 1 台 |
9 | 旋风收尘器 | D650×2300 mm | 1 套 |
10 | 收尘绞龙 | 1400mm×1000mm×3800 mm | 1 套 |
11 | 3#风机 | / | 2 台 |
三、三盐生产设备 |
1 | 电动搅拌机 | M6 | 3 台 | 设备封存置于原来车间一旁 | 原有项目 (已停产) |
2 | 反应桶 | D2200×2600mm | 3 个 |
3 | 板框压滤机 | 460×460 mm | 1 台 |
4 | 成品粉碎机 | F400 | 1 台 |
5 | 旋风除尘器 | / | 1 台 |
6 | 布袋除尘器 | D360×3000mm×12 个 | 3 组 |
7 | 烘房 | 3000×4000mm (分 3 间) | / |
8 | 硫酸储罐 | 4m3/个 | 2 个 |
9 | 醋酸容器 | 塑料桶 200kg | / |
10 | 铝盆 | 烘干盛装容器 | 200个 |
11 | 3#风机 | / | 1 台 |
四、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干法硬盐)设备 |
1 | 反应釜 | D1500×1000mm | 2 个 | 在用 | 原有项目 |
2 | 储料釜 | D1500×1000mm | 2 个 | 在用 |
3 | 压片机 | 4KW×4 级 | 1 台 | 在用 |
五、片状稳定剂生产设备 |
1 | 反应釜 | D1200×1600mm | 2 个 | 不锈钢 | 改扩建项目 |
2 | 压片机 | D600×1500mm | 1 套 | / |
配套电机 | 4KW | / |
3 | 皮带输送机机 | D600×1500mm | 1 套 | / |
配套电机 | 3KW | / |
4 | 布袋除尘器 | 1900mm×1100mm×3100mm | 1 套 | / |
配套风机 | 8800m3/h | / |
六、粉状稳定剂生产设备 |
1 | 反应釜 | D1600×1900mm | 1 套 | 不锈钢 | 改扩建项目 |
配套电机 | 11KW | / |
2 | 粉碎机 | 400# | 1 台 | / |
3 | 1#混合搅拌机 | 1500mm×4200mm×4500mm | 1 套 | 不锈钢 |
配套电机 | 25KW | / |
4 | 2#混合搅拌机 | 1000mm×1900mm×1900mm | 1 套 | 不锈钢 |
配套电机 | 3KW | / |
5 | 布袋除尘器 | 1900mm×1100mm×3100mm | 1 套 | / |
配套风机 | 8800m3/h | / |
七、着色剂分装设备 |
1 | 搅拌桶 | 500L | 1 个 | 不锈钢 | 改扩建项目 |
2 | 离心脱水机 | SS-600mm | 1 台 | 不锈钢 |
八、公辅设备 |
1 | 锅炉 | DZH2-1.0-AⅡ | 1 台 | 在用 | / |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见表3.2-4。
表3.2-4 环评及批复阶段建设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对照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环评阶段建设内容 | 环评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项目建设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产品 | 塑料助剂的生产和销售 | 塑料助剂的生产和销售 | 塑料助剂的生产和销售 | / |
2 | 生产规模 | 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 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 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 / |
3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 | 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 | 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 | / |
4 | 工艺流程 | 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 | 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 | 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 | / |
5 | 总投资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3000万元 | / |
6 | 建设内容 | 主体工程 | 粉状复合稳定剂车间(建筑面积1200㎡) | / | 粉状复合稳定剂车间(建筑面积1200㎡) | 原宿舍改建而来 |
片状复合稳定剂车间(建筑面积882㎡) | / | 片状复合稳定剂车间(建筑面积882㎡) | 利用原复合稳定剂车间 |
新建车间(建筑面积1600㎡) | 新建车间(建筑面积1600㎡) | 新建车间(建筑面积1600㎡) | 新建车间,备用 |
/ | / | 新建粉状复合稳定剂车间(建筑面积336㎡) | 新建,位于项目北侧 |
7 | 储运工程 | 仓库 | 新建仓库(建筑面积1200㎡) | 新建仓库(建筑面积1200㎡) | 新建仓库(建筑面积1200㎡) | 新建仓库 |
仓库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700㎡) | /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700㎡) | 利用原有 |
仓库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1300㎡) | /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1300㎡) | 利用原有 |
仓库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490㎡) | / | 原有仓库(建筑面积490㎡) | 利用原有 |
8 | 公用工程 | 办公楼 | 原有办公楼(建筑面积1700㎡) | / | 原有办公楼(建筑面积1700㎡) | 利用原有 |
食堂 | 原有食堂(建筑面积150㎡) | / | 原有食堂(建筑面积150㎡) | 利用原有 |
9 | 辅助工程 | 五金仓库 | 原有五金仓库 (建筑面积70㎡) | / | 原有五金仓库 (建筑面积70㎡) | 利用原有 |
工具间 | 原有工具间 (建筑面积108㎡) | / | 原有工具间 (建筑面积108㎡) | 利用原有 |
锅炉房 | 原有锅炉房 (建筑面积112㎡) | / | 原有锅炉房 (建筑面积112㎡) | 利用原有 |
配电房 | 原有配电间(建筑面积72㎡) | / | 原有配电间(建筑面积72㎡) | 利用原有 |
10 | 废水治理工程 | 工艺冷却水池 | 利用复合热稳定剂间接冷却水池(容积140m 3) | / | 利用复合热稳定剂间接冷却水池(容积140m 3) | 利用原有 |
11 | 车间卫生用水沉淀池 | 新建卫生废水收集沟及沉淀池(容积m 3) | / | 新建卫生废水收集沟及沉淀池(容积m 3) | 新建 |
12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 3) | / | 新建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m 3) | 新建 |
13 | 锅炉湿法除尘废水沉淀池 | 新建锅炉湿法除尘废水沉淀池(容积m 3) | / | 新建锅炉湿法除尘废水沉淀池(容积m 3) | 新建 |
14 | 隔油池、化粪池 | 新建隔油池、化粪池 | / | 新建隔油池、化粪池 | 新建 |
15 | 废气治理工程 | 车间除尘设施 | 加料、包装设备(机器)上方新增2套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 | 投料、包装等粉尘排放点设置袋式收尘器 | 加料、包装设备(机器)上方已设置2套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 | 新增 |
16 | 锅炉废气除尘脱硫设施 | 布袋除尘器+碱液湿法脱硫除尘装置+30m高烟囱 | 布袋除尘器+碱液湿法脱硫除尘装置+30m高烟囱 | 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装置+旋风脱水除尘器+30m高烟囱 | 市局同意变更,详见附件。 |
17 | 噪声治理设施 | / | 设置隔音和消声墙、门、窗 | 设置隔音和消声墙、门、窗 | 设置隔音和消声墙、门、窗 | / |
18 | 固废治理设施 | 生活垃圾收集 | 生活垃圾收集及暂存场所 | 生活垃圾收集及暂存场所 | 设置了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池 | / |
19 | 生产废物收集 | 一般生产废物暂存间 | 一般生产废物暂存间 | 一般生产废物暂存间 | 利用原有 |
20 | 风险防范设施 | 消防事故池 | 利用原有事故池 (容积60m3) | / | 利用原有事故池 (容积60m3) | 利用原有 |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见表3.2-5;主要能源消耗,见表3.2-6。
表3.2-5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环评年耗(t/a) | 实际年耗 (t/a) | 备注 |
|
一、硬盐 200t/a (硬钡 100 t/a,硬铅 30 t/a,硬钙 40 t/a,硬锌 30 t/a) |
1 | 99.5%硬脂酸 | / | 100 | 江苏如皋双马化工 | 原有项目 |
2 | 96.9%八水氢氧化钡 | / | 39 | 廊坊金诺 |
3 | 99%氢氧化钙 | / | 16 | 株洲江月化工厂 |
4 | 99.9%氧化锌 | / | 11 | 郴州六锌厂 |
5 | PbO≥99%黄丹 | / | 6 | 郴州宇腾 |
原料小计 | / | 200 | / |
|
二、复合热稳定剂 1000t/a |
1 | 三盐 | / | 100 | 郴州宇腾 | 原有项目 |
2 | 黄丹 | / | 100 | 郴州宇腾 |
3 | 硬脂酸钡 | / | 20 | 自产 |
5 | 硬脂酸锌 | / | 10 | 自产 |
6 | 硬脂酸钙 | / | 20 | 自产 |
7 | 碳酸钙 | / | 400 | 广西碳酸钙厂 |
8 | 硬脂酸 | / | 300 | 江苏如皋双马化工 |
9 | 环氧大豆油 | / | 50 | 株洲工防化工 |
原料小计 | / | 1000 | / | / |
原有项目原料合计 | / | 1200 | / | / |
三、复合热稳定剂 7800t/a |
1 | 硬脂酸锌 | 234 | 234 | 中山华明泰 | 改扩建项目 |
2 | 硬脂酸钙 | 787.8 | 787.8 | 中山华明泰 |
3 | 沸石 | 936 | 936 | 山东中铝 |
4 | PE 蜡 | 780 | 780 | 青岛中塑 |
5 | 单甘脂 | 780 | 780 | 广州嘉德乐 |
6 | 碳酸钙 | 1170 | 1170 | 连州强大 |
7 | 双酚 A | 390 | 390 | 泰国 PTT |
8 | 季戊四醇 | 390 | 390 | 青岛新材料 |
9 | 水滑石 | 546 | 546 | 衡水世京 |
10 | 乙酰丙酮钙 | 1170 | 1170 | 湖州新塑 |
11 | 环氧大豆油 | 624 | 624 | 高明锦龙 |
四、着色剂3t/a |
1 | 领甲氧基苯酚钠 | 3 | 3 | 郑州 | 改扩建项目 |
改扩建项目原料合计 | 7807.8 |
|
表3.2-6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原有项目年耗 (t/a) | 改扩建项目新增年耗(t/a) | 项目合计年耗 (t/a) | 备注 |
1 | 电 | 12.5万度/年 | 78万度/年 | 90.5万度/年 | 工业园电网 |
2 | 水 | 4720 | 1630 | 6350 | 工业园水井 |
3 | 生物质 | 397 | 198 | 595 | / |
4 | 无烟白煤 | / | 40 | 40 | 用于锅炉点火升温 |
本项目用水由园区井水供应,项目新鲜用水包括工艺用水和生活用水两类。根据现场调查,生活用水总量约为1440t/a,生活污水量约为1152t/a。间接冷却水补充水:补充片状复合热稳定剂生产时压片的间接冷却水约为200t/a。车间卫生用水:车间卫生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每年需补充新鲜水20t/a。锅炉蒸汽补充水1280t/a,锅炉除尘补充用水128t/a。着色剂稀释水循环使用,每年需补充新鲜水2t。工艺用水为1630t/a。工艺用水均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业施肥。水量平衡图详见表3.4-1及3.4-2。


1440 1152
新鲜水
图3.4-1 生活用水水平衡图(单位:t/a)
表3.4-2 工艺用水水平衡图(单位:t/a)
3.5 生产工艺
该项目本次改扩建主要生产粉状、片状复合稳定剂及着色剂。项目扩建后生产工艺具体如下:
图1 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将硬脂酸锌、硬脂酸钙、沸石、PE 蜡、单甘脂、碳酸钙、双酚 A、季戊四醇、水滑石、乙酰丙酮钙、环氧大豆油按比例加入反应釜,采用蒸汽加热至 110℃左右并搅拌,保温30min,得到流态的复合热稳定剂产品,然后送入压片机压片同时冷却得到片状的固态产品,经检测合格后包装入库。压片机滚轴采用水间接冷却,冷却水经自然降温后回用。
3.5.2 粉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
图2 粉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排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简述:将硬脂酸锌、硬脂酸钙、沸石、PE 蜡、单甘脂、碳酸钙、双酚 A、季戊四醇、水滑石、乙酰丙酮钙、环氧大豆油按照配方比例粉碎后加入搅拌槽中,开启搅拌槽搅拌器,充分搅拌后,取样检测,合格后包装入库。粉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和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投入原材料成分、比例、数量相同,每批次产量相同,只是产品外观不同。
企业生产的热稳定剂应不同客户要求,部分需要着色,着色剂为邻甲氧基苯
酚钠,显红色,为环保着色剂。企业将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
搭售给客户,客户在制作塑料制品时与热稳定剂一并添加。离心液可循环使用,
只需补充少量新鲜水。
3.6 项目变动情况
经过对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现场核查,对比环评及批复要求,项目变动情况,见表3-7。
表3-7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及批复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 | 变动原因 | 是否为重大变化 |
1 | 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液湿法脱硫除尘处理后由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 锅炉废气通过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旋风脱水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 便于设备日常好管理且处理效果较好 | 否 |
2 |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高空排放 | 暂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 | 厂区就餐人数不到十人,食堂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否 |
3 | 锅炉采用生物质为燃料 | 锅炉在每天点火升温时还需使用少量无烟白煤 | 锅炉点火升温时使用少量无烟白煤能使锅炉达到反应温度,能保证产品质量 | 否 |
4 | / | 在项目北侧建设了336㎡的粉状复合稳定剂车间 | 原有场地狭小,不便于生产操作,主要放置2#不锈钢混合搅拌机1套(1000mm*1900mm*1900mm),不扩充产能。 | 否 |
4 环境保护设施
4.1 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机滚轴冷却水、车间卫生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员工卫生废水)、初期雨水、锅炉除尘水、着色剂稀释水、生活污水。
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内管网。
1)冷却水:片状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时用水冷却压片机滚轴,冷却水经40立方米冷却水池冷却处理后全部回用,只需补充蒸发及损耗,补充新鲜水量为200t/a。
2)本项目车间卫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车间每月1次卫生清扫,废水产生量约为5吨/月;员工卫生废水产生量约为1吨/天。以上产生的废水经过集水沟收集后流入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车间卫生打扫,不外排。
3)本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渣定期清理,随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沉淀渣一同处理。
4)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湿法除尘,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湿法除尘用水进入20立方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只需补充损耗,补充损耗的水量为128t/a。
5)着色剂稀释水:着色剂稀释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需补充新鲜水2t。
6)生活污水: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人数无变化,生活污水无变化。厂区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1152t/a。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及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食堂潲水交由附近村民作为饲料,不外排。
废水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1。
表4-1 废水治理/处置设施情况一览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产生规律 | 处置措施 | 排放去向 | 排放方式 |
冷却水 | 压片机滚轴冷却 | 热量 | 200t/a | 冷却水池处理、全部回用 | 不外排 | / |
车间卫生废水 | 车间地面清洗 | SS | 5吨/月 | 收集池沉淀处理、全部回用 | 不外排 | / |
员工卫生 | SS | 1吨/天 |
初期雨水 | / | SS | / | 收集池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生产 | 不外排 | / |
锅炉废气除尘废水 | 锅炉废气 | SS | 128t/a | 沉淀池沉淀处理出渣、补充脱硫剂、循环回用 | 不外排 | / |
着色剂稀释水 | / | / | 2t/a | 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
生活污水 | 食堂、卫生间 | COD、SS、NH4-N等 | 1152t/a | 食堂废水、卫生间废水:隔油+化粪池处理,用于绿化施肥及农田浇灌;食堂潲作饲料 | 不外排 | / |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复合热稳定剂原料的加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
1)复合热稳定剂原料的加料、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本项目主要通过尽量密封厂房,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将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
2)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锅炉废气通过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旋风脱水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备注:为了能使锅炉快速升温,开启锅炉时需用很少量无烟白煤,冬天用量大约为100公斤/天,夏天其量更少。
废气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2。
表4-2 废气治理/处置设施情况一览表
污染类别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产生规律 | 处置措施 | 排放去向 | 排放方式 |
生产粉尘 | 粉状车间投料、包装 | 颗粒物 | 连续 | 尽量密封厂房;设备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净化 | 尾气排入周围环境大气 | 无组织排放 |
片状车间投料、包装 | 颗粒物 | 连续 |
锅炉废气 | 生物质锅炉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 连续 | 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旋风脱水除尘器处理+30m高烟囱 | 尾气排入周围环境大气 | 30m高烟囱高空排放 |
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搅拌机、粉碎机、水泵、运输车辆等。
建设单位对以上噪声源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取白天作业。
3)合理布局设备,尽量将设备布局于车间中间以及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4)厂房隔声;设备局部减振、消声。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防止设备异常产生的异响。
6)加强进出车辆管理,控制车速,采取禁鸣措施。
7)加强厂区绿化。
噪声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4-2。
表4-3主要噪声治理/处置设施情况一览表
生产车间 | 主要噪声设备 | 噪声源强 [dB(A)] | 消声措施 | 距厂界最近距离 | 备注 |
片状复合稳 定剂车间 | 搅拌机、压片机 风机 | 80-85 | 车间墙体隔声、局部减振降噪 | 40米 | 厂房内 |
粉状复合稳 定剂车间 | 搅拌机、粉碎机 风机 | 80-85 | 车间墙体隔声、局部减振降噪 | 30米 | 厂房内 |
锅炉房 | 风机、泵 | 80-85 | 车间墙体隔声 | 30米 | 厂房内 |
污水循环池 | 泵 | 85 | 隔声罩、隔声房、局部减振降噪 | 20米 | 厂房外 |
搬运及运输 车辆 | 车辆 | 85-90 | 限速、禁鸣、文明 行车和搬运 | / | 厂房外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锅炉废气除尘脱硫产生的除尘脱硫渣、生物质燃烧灰渣、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间。
1)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片状和粉状车间投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2)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车间清洗、员工洗手等卫生用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的少量沉淀渣,主要是产品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3)锅炉废气除尘脱硫产生的除尘脱硫渣:锅炉除尘过程中大量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和湿式脱硫除尘后产生尘渣,属一般废物,外运利用。
4)生物质燃烧灰渣:本项目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外运利用。
5)废包装材料:本项目环氧大豆油为桶装,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固体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碳酸钙等为袋装,外包装袋产生量约为2t/a,属于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
6)废布袋:在生产中使用布袋收尘装置,长久使用有部分破损,更换下来的布袋由供应商回收。
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固(液)体废物的处置措施,见表4-4。
表4-4 固废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 | 污染因子 | 产生量 (t/a) | 处置方式 | 排放量 (t/a) |
1 | 布袋除尘器 | 收集的粉尘 | 6.9 | 定期清理、回用生产 | 0 |
2 | 车间卫生废水沉淀池、雨水收集池 | 沉淀渣 | 少量 | 定期清理、回用生产 | 0 |
3 | 锅炉脱硫除尘装置 | 锅炉废气除尘脱硫渣 | 8 | 收集、外运综合利用 | 0 |
4 | 生物质燃烧 | 灰渣 | 10 | 收集、外运综合利用 | 0 |
5 | 生产区废包装材料 | 包装桶、包装袋 | 2 | 收集于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 | 0 |
6 | 布袋除尘器 | 废弃的布袋 | 0.24 | 收集于暂存间、由供应商回收 | 0 |
7 | 厂区员工 | 生活垃圾 | 9 | 分类收集、环卫处理 | 0 |
4.2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目最大可信事故为存放环氧大豆油仓库可能发生的泄露与火灾。
建设单位配备了充足的灭火器、消防砂,建设了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等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并建立事故应急小组,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根据相应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响应等级的防范措施。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要求,固定源有组织排放主要为锅炉废气,现场调查了解到,锅炉废气排气筒管道开设了活动式监测孔,环境监测人员站于地面即可进行采样和现场监测,但未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
本项目未安装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装置。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未规定本项目须安装废气、废水在线监测装置。
(1)“以新带老”改造工程
湘潭三兴工业有限公司根据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环境监测。2016年6月7日,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对原有项目进行了环境监测,结果结果表明锅炉废气、噪声等均满足相关限值要求;2017年5月20日,湘潭县环境保护局对原有项目再次进行进行环境监测,结果结果表明锅炉废气、周边地表水等均满足相关限值要求。原有项目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相关监测报告,见附件。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项目存在一些需要该进的方面,希望通过本次改扩建,完成相应的整改。
表4-5 “以新代老”改造完成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需整改的项目 | 整改完成情况 |
1 | 公司食堂使用燃料为型煤,建议改用清洁能源液化气。 | 食堂已改为液化气为燃料。 |
2 | 食堂油烟通过排气扇排放,建议安装油烟净化器,通过专用管道高于楼 顶排放。 | 食堂暂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及排气管道。现公司就餐人员较少,食堂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少量外排,建议全部用于绿化施肥不外排。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施肥及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
4 | 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排放口需设置三通切换阀。 | 本项目建设有雨水收集池,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全部用于生产,不外排。 |
5 | 改造现有干法硬盐和片状稳定剂出料口,减少出料口粉尘的逸散。 | 对出料口加装了遮挡设施,减少出料口粉尘的逸散。 |
6 | 更换干法硬盐生产的布袋除尘器。 | 已更换布袋除尘器。 |
(2)关停或拆除现有工程
公司于2012年主动停止了含铅量较大的黄丹、红丹和三盐的生产,生产设备封存于原有车间一旁。
(3)淘汰落后生产装置
公司于2012年主动停止了含铅量较大的黄丹、红丹和三盐的生产,生产设备封存于原有车间一旁。
(4)生态恢复工程
本项目不涉及生态恢复工程。
(5)绿化工程
本项目绿化率为15%,主要集中于废水回用设施周边、生产车间周边及厂区周边,主要以灌木和草木相结合的形式。
(6)边坡防护工程
本项目西面及北面存在连续的边坡,主要采用浆砌石混凝土护坡,以安全防护为主。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项目投资情况,见表4.3-1;“三同时”落实情况,见表4.3-2。
表4.3-1 项目投资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环保设施 | 概算投资(万元) | 实际投资(万元) | 效果(备注) |
施工期废水 | 设置沉砂池、临时排水沟 | 5 | 5 | 防止施工期废水污染 |
施工噪声 | 设置临时隔声屏、隔音墙 | 10 | 10 | 保证施工噪声达标 |
施工扬尘、水土流失 | 施工场区运输道路路面硬化、设置围栏、汽车轮胎清洗池、车轮洗刷设备、场地定期洒水等 | 20 | 20 | 防止施工扬尘、水土流失 |
施工建筑垃圾 | 运至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 10 | 10 | 无害化处置建筑垃圾 |
运营期废气 | 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旋风脱水除尘器 | / | / | 依托原有 |
布袋除尘器 | 40 | 40 | 新增 |
运营期废水 | 工艺冷却水水池 | / | / | 依托原有 |
车间卫生用水沉淀池 | 5 | 5 | 新增 |
锅炉烟尘沉淀池 | / | / | 依托原有 |
隔油池、化粪池 | / | / | 依托原有 |
初期雨水收集池 | 5 | 5 | 新增 |
运营期噪声 | 减振、隔声、消声 | 10 | 10 | 新增 |
运营期固废 | 一般固废贮存间 | 5 | 5 | 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及暂存处理 |
运营期其他 | 厂区绿化 | 10 | 25 | 厂界四周、道路两侧绿化 |
项目总投资 | 3000 | 3000 | / |
环保投资合计 | 120 | 135 | /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4.0% | 4.5% | / |
表4.3-2 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意见 | 落实情况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公司位于湘潭县中路铺,公司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脂酸盐、500t黄丹、300t红单,已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函[2009]21号),2010年通过环评设施竣工验收(潭环验[2010]003号)。随着市场变化,公司于2012年停止了黄丹、红单和三盐的生产,并于2010年把这三种产品的生产设备处理完毕。为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的绿色、环保、无毒、高效塑料助剂的需求,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厂址内进行改扩建,新增复合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扩建后的产品及规模为:热稳定剂1000t/a、硬质盐酸200t/a、复合稳定剂7800t/a、着色剂3t/a。项目主要新增构筑物为1600㎡新车间和1200㎡仓库,主要新增原辅材料消耗包括硬脂酸锌(234t/a,固态外购)、硬脂酸钙(787.8t/a,固态,外购)、沸石(936t/a)、PE腊(780t/a)、单甘脂(780t/a)、碳酸钙(1170t/a)、双酚A(390t/a)、季戊四醇(390t/a)、水滑石(546t/a)、乙酸丙酮钙(1170t/a)、环氧大豆油(624t/a)、领甲氧基苯酚钠(3t/a,外购)等;主要新增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压片机、配套电机、皮带输送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粉碎机、搅拌机、搅拌桶、离心脱水机等。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是由企业将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项目预计于2017年10月投产。 | 1、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公司位于湘潭县中路铺,公司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脂酸盐、500t黄丹、300t红单,已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函[2009]21号),2010年通过环评设施竣工验收(潭环验[2010]003号)。随着市场变化,公司于2012年停止了黄丹、红单和三盐的生产,并于2010年把这三种产品的生产设备处理完毕。 2、为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的绿色、环保、无毒、高效塑料助剂的需求,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厂址内进行改扩建,新增符合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扩建后的产品及规模为,热稳定剂1000t/a、硬质盐酸200t/a、符合稳定剂7800t/a、着色剂3t/a。项目主要新增构筑物为1600㎡新车间和1200㎡仓库,主要新增原辅材料消耗包括硬脂酸锌(234t/a,固态外购)、硬脂酸钙(787.8t/a,固态,外购)、沸石(936t/a)、PE腊(780t/a)、单甘脂(780t/a)、碳酸钙(1170t/a)、双酚A(390t/a)、季戊四醇(390t/a)、水滑石(546t/a)、乙酸丙酮钙(1170t/a)、环氧大豆油(624t/a)、领甲氧基苯酚钠(3t/a,外购)等;主要新增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压片机、配套电机、皮带输送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粉碎机、搅拌机、搅拌桶、离心脱水机等。 1、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是由企业将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 2、项目于2017年10月投产。 |
水污染防治工作。(1)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内管网。(2)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机滚轴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池冷却后全部回用;锅炉除尘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车间卫生用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流入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卫生打扫;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以上废水均不外排。(3)根据厂区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重点污染物防治区的防渗工作。 | 已落实。 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 1)冷却水:片状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时,冷却压片机滚轴用水,经40立方米冷却水池冷却处理后全部回用,只需用新鲜水补充蒸发及损耗部分。 2)本项目车间卫生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车间每月1次卫生清扫,废水经过集水沟收集后流入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车间卫生打扫,不外排。 3)本项目初期雨水主要污染物为SS,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渣定期清理,随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沉淀渣一同处理。 4)本项目锅炉废气采用湿法除尘,除尘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湿法除尘用水进入20立方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只需补充损耗部分。 5)着色剂稀释水:着色剂稀释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每年需补充新鲜水2t。 6)生活污水: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员工人数无变化,生活污水无变化。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绿化施肥及周边农田浇灌,不外排;食堂潲水交由附近村民作为饲料,不外排。 7)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并根据划分后的各个(污染)区域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关防渗工作。 8)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表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的范围或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浇灌和周边农田施肥。 |
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1)拟建工程投料、包装等粉尘排放点采用袋式收尘器处理,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2)改扩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锅炉提供蒸汽,锅炉采取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湿法脱硫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要求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3)原有项目食堂烹饪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高于屋顶排放。(4)严格控制区域内用地规划,根据环保报告书分析核算,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其内不得保有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 已落实。 1、对加料、包装设备(机器)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 2、锅炉燃烧废气,项目锅炉废气通过碱液湿法多层喷淋脱硫除尘+旋风脱水除尘器(与环评及其批文要求处理设施不一致,变动原因详见附件)处理后由30m高烟囱高空排放,锅炉燃料主要以生物质为主,只是开启锅炉时为了能快速升温时候用一些白煤,其量很少。(冬天用量大约为100公斤/天,夏天其量更少); 3、项目食堂暂未安装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原因是:根据现场勘查和业主说明,本项目厂区就餐人数不到十人,且使用得是液化气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未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5)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表明,项目生产工艺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项目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标准和表4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的要求,经处理后的尾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型风机、破碎机、搅拌机、水泵等噪声源设施,并采取其他隔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 已落实。 建设单位对以上噪声源采取以下措施: 1)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采取白天作业。 3)合理布局设备,尽量将设备布局于车间中间以及远离环境敏感目标。 4)厂房隔声;设备局部减振、消声。 5)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检修,防止设备异常产生的异响。 6)加强进出车辆管理,控制车速,采取禁鸣措施。 7)加强厂区绿化。 8)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表明,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东侧)、4a类(南、西、北侧)标准限值的要求。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收集的粉尘、车间卫生水沉淀渣回用于工艺;锅炉除尘脱硫渣和灰渣外运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弃的布袋和车间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 已落实。 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间。 1)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本项目片状和粉状车间投料、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净化,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2)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渣:车间清洗、员工洗手等卫生用水及初期雨水收集池产生的少量沉淀渣,主要是产品粉尘,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 3)锅炉废气除尘脱硫产生的除尘脱硫渣:锅炉除尘过程中大量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和湿式脱硫除尘后产生尘渣,属一般废物,外运利用。 4)生物质燃烧灰渣:本项目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经收集后,外运利用。 5)废包装材料:本项目环氧大豆油为桶装,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固体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碳酸钙等为袋装,外包装袋产生量约为2t/a,属于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 6)废布袋:在生产中使用布袋收尘装置,长久使用有部分破损,更换下来的布袋由供应商回收。 7)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各类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要求生产设施必须与环保处理设施同时开启,严防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 已落实。 1、公司环保专员由车间间长兼职,且定期对环保设施的运行进行维护、并记录相关设备运行和维护的记录; 2、公司有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 3、公司在生产时对应的环保设施也一并同时开启,确保不发生污染物事故性的排放。 |
风险防范工作。本项目潜在的油类泄露与火灾风险,原料的运输、储存、使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实施,并制定事故性排放和风险防范预案,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 已落实。 1、项目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对潜在的油类泄露与火灾风险,原料的运输、储存、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 2、企业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湘潭县环保局备案。 |
根据局总量部门潭环函[2017]248号文件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 | 已落实。 经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8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75吨/年、烟尘0.205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潭环函[2017]250号)中“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的要求。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公司现厂址内进行改扩建,建设内容为新增7800 吨/年热稳定剂的生产能力及其配套设施。本次改扩建生产的热稳定剂属于无毒环保的钙/锌复合类稳定剂,是目前市场广泛需求的产品。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属于允许类,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项目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废水零排放,生产废气、厂界噪声等达标排放,可把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发生风险的几率很小,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建设单位应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规定,落实有关的环保措施,尤其是生产废水、生产废气的处理、处置措施必须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须经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后,项目方可投产使用。在此条件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基本可行。
一、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
⑴大气环境:通过现状调查、资料收集和现场布点监测,可以看出:项目所 在的区域以农村环境为主,大气污染物中 SO2、NO2、PM10、TSP、Pb 均达到《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 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区域内大气环境较好。
⑵地表水环境:从监测结果来看,朝阳渠水质监测因子中除粪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他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 要求,厂址周边池塘水质监测因子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Ⅲ类标准的要求。
⑶地下水环境:从监测结果来看,地下水环境质量水质监测因子中,除氨氮 和 细菌总数有所超标,其余水质监测因子可达到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Ⅲ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尚好。
⑷声环境:从监测结果看,各点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相应 标准要求。
⑸土壤环境:根据监测结果,对照《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6518-95)二级标准,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工程分析
⑴废气:
①粉尘:项目产品的生产过程不需加水,原材料的加料、包装工序会有少量粉尘产生,本项目所用原料多为颗粒状,粉末状的较少,因此加料工序粉尘产生量较小,包装时有少量粉尘产生,基本局限在包装区域内。对于加料、包装过程产生的粉尘拟采用在机器上方设置集气罩引风,将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净化。
②锅炉烟尘:项目锅炉采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碱液湿法脱硫除尘(脱硫效率70%,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30m高的烟囱排放。
⑵废水:
①间接冷却水:片状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时需采用水冷却滚轴,循环水量约10000t/a,补充水量约为循环水量的2%,为200t/a,间接冷却水无排放。
②锅炉烟气除尘用水: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碱液湿法脱硫除尘的方式处理锅炉产生的烟气,经过喷淋,烟气中的烟尘等污染物转移到水中。本项目对锅炉除尘废水经沉淀出渣后的废水循环利用,不排放,每天的循环水量约5t。由于除尘过程中接触高温烟气,除尘水部分会以水蒸气的形式蒸发,随烟气一起排放,损耗量约0.5t/d,因此需要定期补充用水,预计年需补充水量为128t。
③车间卫生用水:虽然改扩建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排放,但为保持生产车间内的卫生,需要不定期对车间进行清洁,此外,为避免工作人员下班时将沾有的粉尘带 出车间,在出车间时进行必要的清洗。车间大约按每月1次卫生清扫,用水约5吨,员工卫生用水每日平均约1吨。在产生的污水经过集水沟收集后流入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经过沉淀处理回用于车间卫生打扫,不外排。
⑶噪声:改扩建项目噪声源不多,大多数声源都安置在工厂厂房内或相应的设备室内。项目主要噪声源是各类风机噪声、循环水泵以及搬运设备和物品碰撞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等。通过采用合理布局和加装防噪设备,同时厂房的屏蔽和自然 衰减等也能进一步降低噪声强度。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要求,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⑷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年收集量约6.9t,回用于生产。车间卫生清扫和车间员工洗手等卫生用水沉淀池产生极少量的沉淀渣,主要是产品,定期清理,回用于生产。锅炉除尘脱硫渣和灰渣属于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环氧大豆油为桶装,包装桶由供应商回收,固体硬脂酸锌、硬脂酸钙、碳酸钙等为袋装,外包装产生量约为2t/a,属于一般固废,由供应商回收。在生产中使用布袋收尘装置,长久使用有部分破损,更换下来的布袋由供应商回收。
(1)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使环境保护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对全厂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维护检修,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其正常运行。
(3)加强全员环保教育,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培养员工节水观念,提倡节约用水。
(4)适时开展ISO14000标准认证,定期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科学管理水平。
(5)企业应保证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以保证投产后的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达标排放,同时落实各项措施的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潭环审[2017]250号),2017年9月20日。如下: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由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附件已收悉。根据环评文件结论、湘潭县环境保护局预审意见和专家评审会意见,经研究,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3月,公司位于湘潭县中路铺,公司原有项目主要产品为年产1000t热稳定剂、400t三盐、200t硬脂酸盐、500t黄丹、300t红单,已于2009年取得环评批复(潭环函[2009]21号),2010年通过环评设施竣工验收(潭环验[2010]003号)。随着市场变化,公司于2012年停止了黄丹、红单和三盐的生产,并于2010年把这三种产品的生产设备处理完毕。为满足市场对高性能的绿色、环保、无毒、高效塑料助剂的需求,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现厂址内进行改扩建,新增复合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扩建后的产品及规模为:热稳定剂1000t/a、硬质盐酸200t/a、复合稳定剂7800t/a、着色剂3t/a。项目主要新增构筑物为1600㎡新车间和1200㎡仓库,主要新增原辅材料消耗包括硬脂酸锌(234t/a,固态外购)、硬脂酸钙(787.8t/a,固态,外购)、沸石(936t/a)、PE腊(780t/a)、单甘脂(780t/a)、碳酸钙(1170t/a)、双酚A(390t/a)、季戊四醇(390t/a)、水滑石(546t/a)、乙酸丙酮钙(1170t/a)、环氧大豆油(624t/a)、领甲氧基苯酚钠(3t/a,外购)等;主要新增生产设备包括反应釜、压片机、配套电机、皮带输送机、布袋除尘器、配套风机、粉碎机、搅拌机、搅拌桶、离心脱水机等。片状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投料-反应釜-压片机-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粉转环保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工艺为:粉碎-搅拌混合-检测-包装入库-稳定剂;着色剂生产是由企业将采购来的固体着色剂稀释后离心分装直接搭售给客户。项目预计于2017年10月投产。
项目建设不违背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要求,并取得了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备案许可。项目通过产品的升级换代,消减了污染物的排放,根据环评结论、湘潭县环保局预审意见和专家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统一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的建设内容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必须通过“以新代老”解决现有项目的环境问题,落实好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1)按“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内管网。(2)复合热稳定剂生产压片机滚轴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池冷却后全部回用;锅炉除尘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车间卫生用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流入车间卫生废水收集池,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间卫生打扫;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以上废水均不外排。(3)根据厂区可能泄露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并严格按相关规定做好重点污染物防治区的防渗工作。
2、大气污染物防治工作。(1)拟建工程投料、包装等粉尘排放点采用袋式收尘器处理,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排放限制要求。(2)改扩建项目利用公司现有锅炉提供蒸汽,锅炉采取生物质燃料,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碱液湿法脱硫除尘”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1要求后通过30m高烟囱排放。(3)原有项目食堂烹饪采用天然气、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后高于屋顶排放。(4)严格控制区域内用地规划,根据环保报告书分析核算,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其内不得保有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型风机、破碎机、搅拌机、水泵等噪声源设施,并采取其他隔震隔声降噪等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收集的粉尘、车间卫生水沉淀渣回用于工艺;锅炉除尘脱硫渣和灰渣外运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废弃的布袋和车间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由市政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管理工作。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安排环保专员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建立健全各类环保处理设施操作规程,要求生产设施必须与环保处理设施同时开启,严防污染物事故性排放。
6、风险防范工作。本项目潜在的油类泄露与火灾风险,原料的运输、储存、使用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要求实施,并制定事故性排放和风险防范预案,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
三、根据局总量部门潭环函[2017]248号文件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
四、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按相关规定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日常监督和管理由湘潭县环保局负责。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意见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达该局。
6 验收执行标准
本项目验收的执行标准,均采用最新颁布的的环境质量标准;原则上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所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之后发布或修订的标准,对建设项目执行该标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按新发布或修订的标准执行。本次验收的执行标准如下:
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本项目生物质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表6.1-1 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类别 | 污染因子 | 标准限值 | 标准来源 |
工艺废气 | 颗粒物 | 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锅炉废气 | 二氧化硫 | 400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
氮氧化物 | 400mg/m3 |
颗粒物 | 80mg/m3 |
外排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本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均用于绿化浇灌及农田施肥,不外排。本次生活污水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中旱作标准。
表6.1-2 废气验收执行标准
类别 | 污染因子 | 参考限值 | 标准来源 |
生活污水 | pH | 6~9(无量纲) | 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
化学需氧量 | 500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00mg/L |
悬浮物 | 400mg/L |
氨氮 | / |
动植物油 | 100mg/L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标准。
表6.1-3 厂界噪声验收执行标准
类别 | 时段 | 标准限值 [dB(A)] | 标准来源 |
厂界噪声 | 昼间 | 6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夜间 | 50 |
厂界噪声 | 昼间 | 70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夜间 | 55 |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
根据局总量部门潭环函[2017]248号文件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
7.1.1 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均全部回用,无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和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考虑到生活污水有一定量,本次对生活废水进行布点监测。生活废水监测内容,见表7-1。
表7-1 废水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生活废水 | ★1#化粪池 | 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 | 2次/天,监测2天 |
7.1.2 废气
7.1.2.1 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加料、包装等工序等设备上方设置有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净化,但不可避免地存在少量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颗粒物),以无组织的形式向外排放。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2。
表7-2 无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无组织废气 | ○1#厂界上风向、○2#厂界下风向、○3#厂界下风向 | 颗粒物,记录气象参数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7.1.2.2 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见表7-3。
表7-3 有组织废气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有组织废气 | ◎4#锅炉废气排气筒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 3次/天,连续监测2天 |
备注: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员工多数为企业周边居民,工厂食堂就餐人数很少(2~5人),产生的油烟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次不进行监测。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见表7-4。
表7-4 厂界噪声监测内容
类别 | 监测点位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厂界噪声 | ▲1#-4#厂界东、南、西、北侧外1m处 | 噪声Leq(A) | 每天昼间监测1次,连续监测2天 |
监测分析方法,见表8.1-1。
表8.1-1 监测分析方法
采样方法 |
废水 |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 |
有组织废气 |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 397-2007) |
无组织废气 |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 2000 )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分析方法 |
检测类别 | 检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编号 | 检出限 |
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0.001 mg/m3 |
锅炉废气 | 烟尘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及修改单内容GB/T16157-1996 | 1.0mg/m3 |
二氧化硫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HJ/T 57-2000 | 3mg/m3 |
氮氧化物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2014 | 3mg/m3 |
废水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0.01(无量纲) |
化学需氧量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HJ828-2017 | 4mg/L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水质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 稀释与接种法》HJ 505-2009 | 0.5mg/L |
悬浮物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 11901-1989 | 4mg/L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5-2009 | 0.025mg/L |
动植物油 | 《水质 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 红外光度法》HJ 637-2012 | 0.01mg/L |
噪声 | 等效连续A声级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35dB(A) |
监测仪器,见表8.2-1。
表8.2-1 监测仪器
仪器名称 | 仪器型号 | 编号 | 检定情况 |
电子天平 | CPA224S | QCYQ011 | 检定期内 |
声级计 | AW5680 | QCYQ018 | 检定期内 |
声级计校准器 | ND9 | QCYQ020 | 检定期内 |
颗粒物采样器 | 崂应2050 | QCYQ004 | 检定期内 |
孔口流量校准器 | 7020Z | QCYQ012 | 检定期内 |
烟尘(气)测试仪 | 3012H | QCYQ031 | 检定期内 |
烟尘测试仪校准器 | SD-LDML-3 | QCYQ-013 | 检定期内 |
pH计 | PHS-3BW | QCYQ009 | 检定期内 |
溶解氧测定仪 | BANTE821 | QCYQ014 | 检定期内 |
红外分光测油仪 | LT-21A | QCYQ030 | 检定期内 |
参加本次验收的所有采样与现场监测人员、实验分析人员、报告编制人员、质控人员等,均经过岗前培训,全部人员持证上岗,均具备验收监测能力。
8.4 水质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等的要求进行。选择的方法检出限应满足要求。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一般应使用标准物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质控措施,并对质控数据分析,附质控数据分析表。
表8.4-1 平行样考核结果
项目 | 样品编码 | 检测结果 (mg/L) | 相对偏差 (%) | 允许偏差 (%) | 结果判定 |
pH值 (无量纲) | SX180322W10101 | 6.70 | 6.70 | 0 | ≤5 | 合格 |
SX180322W10102 | 6.65 | 6.65 | 0 | ≤5 | 合格 |
CODCr | SX180322W10101 | 132 | 134 | 0.75 | ≤15 | 合格 |
SX180323W10201 | 117 | 119 | 0.85 | ≤15 | 合格 |
氨氮 | SX180303W10101 | 8.83 | 8.71 | 0.68 | ≤10 | 合格 |
SX180305W10201 | 8.47 | 8.57 | 0.59 | ≤10 | 合格 |
表8.4-2 水质密码标准样品考核结果
类别 | 项目 | 批号 | 测定值 (mg/L) | 标准值 (mg/L) | 结果判定 |
水质 | 化学需氧量 | 200178 | 210 | 208±10 | 合格 |
200178 | 209 | 208±10 | 合格 |
氨氮 | 200565 | 1.20 | 1.21±0.06 | 合格 |
200558 | 2.05 | 2.06±0.11 | 合格 |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的准确。附烟气监测校核质控表。
表8.5-1 颗粒物采样器校准记录
序号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校准设备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校准值 (L/min) | 标准值 (L/min) | 允许误差 (L/min) | 结果 评价 |
采样前 | 崂应2050 (QCYQ004) | 7020Z孔口流量校准器 (QCYQ012) | 0.508 | 0.500 | ±0.025 | 合格 |
采样后 | 崂应2050 (QCYQ004) | 7020Z孔口流量校准器 (QCYQ012) | 0.508 | 0.500 | ±0.025 | 合格 |
表8.5-2 烟气(尘)测试仪流量校准记录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校准设备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标准值 (L/min) | 校准值 (L/min) | 相对偏差 (%) | 允许偏差 (%) | 结果 评价 |
3012H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QCYQ-007) | SD-LDML-3 烟尘烟气测试仪校准器 (QCYQ013) | 15 | 15.6 | 4.0 | ±5% | 合格 |
25 | 26.0 | 4.0 | ±5% | 合格 |
35 | 36.3 | 3.7 | ±5% | 合格 |
表8.5-3 气体密码标准样品考核结果
序号 | 项目 | 批号 | 测定值 (mg/m3) | 标准值 (mg/m3) | 结果判定 |
监测前 | 二氧化硫 | YNQT-785 | 68 | 68±2.7 | 合格 |
一氧化氮 | GBW(E)060722 | 98 | 98±1.96 | 合格 |
氧气(%) | HNYZ0033 | 10.3 | 10.1±0.8 | 合格 |
监测后 | 二氧化硫 | YNQT-785 | 67 | 68±2.7 | 合格 |
一氧化氮 | GBW(E)060722 | 99 | 98±1.96 | 合格 |
氧气(%) | HNYZ0033 | 10.3 | 10.1±0.8 | 合格 |
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了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若大于0.5dB测试数据无效。附噪声仪器校验表。声级计校准记录。
表8-2 声级计校准记录
序号 | 仪器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校准设备名称、型号及编号 | 标准值 [dB(A)] | 校准值 [dB(A)] | 允许误差[dB(A)] | 结果 评价 |
测量前 | AWA5680 声级计 (QCYQ018) | ND9 声级校准器 (QCYC020) | 94.0 | 93.8 | ±0.5 | 合格 |
测量后 | AWA5680 声级计 (QCYQ018) | ND9 声级校准器 (QCYC020) | 94.0 | 93.8 | 合格 |
湖南乾诚检测有限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23日对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8年6月21日-22日对锅炉废气进行了重新监测)。监测取样期间,主体工程及配套的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见表9.1-1;锅炉废气监测期间的运行负荷,见表9.1-2。
表9.1-1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记录
产品名称 | 监测日期 | 设计生产量 (天/吨) | 实际生产量 (天/吨) | 生产负荷 (%) |
复合稳定剂 (粉状) | 2018.3.22 | 22.67 | 21.25 | 93.8 |
2018.3.23 | 20.81 | 91.8 |
复合稳定剂 (片状) | 2018.3.22 | 3.33 | 3.1 | 93.0 |
2018.3.23 | 3.2 | 96.0 |
着色剂 | 2018.3.22 | 0.01 | 0.009 | 90.0 |
2018.3.23 | 0.009 | 90.0 |
表9.1-2 锅炉废气监测期间运行负荷记录
监测日期 | 锅炉名称型号 | 额定蒸发量 (MW) | 实际蒸发量 (MW) | 运行负荷 (%) |
2018.6.21 | DZH2-1.0-AⅡ蒸汽锅炉 | 2 | 1.8 | 90 |
2018.6.22 | 2 | 1.8 | 90 |
9.2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9.2.1.1 废水
生活废水监测结果,见表9.2-1。
表9.2-1 生活废水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单位:mg/L;pH:无量纲) | 最大日均值或范围 | 标准 限值 | 是否 达标 |
2018.3.22 | 日均值或范围 | 2018.3.23 | 日均值或范围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1#化粪池 | pH值 | 6.70 | 6.65 | 6.65-6.70 | 6.81 | 6.70 | 6.70-6.81 | 6.65-6.81 | 6~9 | 是 |
化学需氧量 | 133 | 142 | 138 | 118 | 130 | 124 | 138 | 500 | 是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32.6 | 35.0 | 33.8 | 28.3 | 31.8 | 30.1 | 33.8 | 300 | 是 |
悬浮物 | 69 | 75 | 72 | 61 | 70 | 66 | 72 | 400 | 是 |
氨氮 | 8.77 | 8.91 | 8.84 | 8.52 | 8.71 | 8.62 | 8.84 | / | / |
动植物油 | 11.2 | 13.1 | 12.2 | 10.5 | 12.0 | 11.3 | 12.2 | 100 | 是 |
备注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行周边农田灌溉,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参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
由表9.2-1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范围或浓度分别为:6.65-6.81(无量纲)、138mg/L、33.8mg/L、72mg/L、8.84mg/L、12.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浇灌和周边农田施肥。
(1)无组织排放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3;
表9.2-2 监测期间的气象参数
检测日期 | 天气 | 风向 | 风速 (m/s) | 气温 (℃) | 气压 (kpa) | 相对湿度 (%) |
2018.3.22 | 晴 | 北 | 2.0 | 16.2 | 101.6 | 54 |
2018.3.23 | 晴 | 北 | 1.6 | 15.7 | 101.3 | 56 |
表9.2-3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日期 | 监测项目 | 监测结果(单位:mg/m3)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是否 达标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1#厂界上风向 | 2018.3.22 | 颗粒物 | 0.136 | 0.147 | 0.144 | 0.341 | .0 | 是 |
2018.3.23 | 0.140 | 0.152 | 0.148 |
○2#厂界下风向 | 2018.3.22 | 0.311 | 0.335 | 0.319 |
2018.3.23 | 0.320 | 0.338 | 0.322 |
○3#厂界下风向 | 2018.3.22 | 0.308 | 0.331 | 0.325 |
2018.3.23 | 0.316 | 0.341 | 0.332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由表9.2-3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34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1)有组织排放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见表9.2-4。
表9.2-4 锅炉废气监测结果
检测 点位 | 检测 项目 | 检测结果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是否 达标 |
2018.6.21 | 2018.6.22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4#锅炉废气排气筒 | 标干流量(m3/h) | 5423 | 5347 | 5517 | 5227 | 5439 | 5441 | / | / | / |
实测含氧量(%) | 13.8 | 13.5 | 13.8 | 13.7 | 13.9 | 13.8 | / | / | / |
基准含氧量(%) | 9 | 9 | 9 | 9 | 9 | 9 |
|
|
|
二氧化硫 | 实测浓度 (mg/m3) | 12 | 10 | 9 | 10 | 11 | 12 | /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20 | 16 | 15 | 16 | 19 | 20 | 20 | 400 | 是 |
排放速率 (kg/h) | 0.065 | 0.053 | 0.050 | 0.052 | 0.060 | 0.065 | / | / | / |
氮氧化物 | 实测浓度 (mg/m3) | 49 | 50 | 51 | 47 | 49 | 47 | /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82 | 80 | 85 | 77 | 83 | 78 | 85 | 400 | 是 |
排放速率 (kg/h) | 0.266 | 0.267 | 0.281 | 0.246 | 0.267 | 0.256 | / | / | / |
烟尘 | 实测浓度 (mg/m3) | 27.2 | 26.3 | 27.4 | 25.9 | 26.3 | 27.1 | / | / | / |
折算浓度 (mg/m3) | 45.3 | 42.1 | 45.7 | 42.6 | 44.5 | 45.2 | 45.7 | 80 | 是 |
排放速率 (kg/h) | 0.148 | 0.141 | 0.151 | 0.135 | 0.143 | 0.147 | / | / | / |
备注 | 1、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标准。 2、烟囱高度为30m,采样断面横截面积0.196m3,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 |
由表9.2-4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0mg/m3、112mg/m3、45.7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标准和表4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的要求,经处理后的尾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表9.2-5。
表9.2-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检测点位 | 检测时段 | 检测结果[单位:dB(A)] | 最大值 | 标准 限值 | 是否 达标 |
2018.3.22 | 2018.3.23 |
▲1#厂界东侧外1m处 | 昼间 | 55.0 | 55.7 | 55.7 | 70 | 是 |
▲2#厂界南侧外1m处 | 昼间 | 58.3 | 58.6 | 58.6 | 60 | 是 |
▲3#厂界西侧外1m处 | 昼间 | 55.8 | 55.1 | 55.8 | 60 | 是 |
▲4#厂界北侧外1m处 | 昼间 | 56.3 | 56.0 | 56.3 | 60 | 是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 |
由表9.2-5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5.7dB(A)、58.6dB(A)、55.8dB(A)、5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东侧)、4a类(南、西、北侧)标准限值的要求。
9.2.1.4 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9.2-6。
表9.2-6 污染物排放总量(单位:t/a)
项目 | 原有项目总量控制 (潭环函[2009]21号) | 改扩建项目总量控制 (潭环函[2017]250号) | 改扩建后全厂总量 (潭环函[2017]250号) | 验收计算产生量 |
SO2 | ≤2.62 | ≤0.03 | ≤2.62 | 0.082 |
NOx | ≤0.41* | ≤0.2 | ≤0.41* | 0.375 |
烟尘 | ≤0.7 | / | ≤0.7 | 0.205 |
备注 | 1、锅炉年运行1280小时。 2、“*”潭环函[2009]21号未规定NOX排放控制总量,本次参考环境报告书P22预测量。 |
污染物排放量,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由表9.2-6可知,经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8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75吨/年、烟尘0.205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潭环函[2017]250号)中“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的要求。
本项目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进行建设。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验收监测期间,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的最大日均范围或浓度分别为:6.65-6.81(无量纲)、138mg/L、33.8mg/L、72mg/L、8.84mg/L、12.2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的要求,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绿化浇灌和周边农田施肥。
(1)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排放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浓度值为0.34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物质锅炉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0mg/m3、112mg/m3、45.7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1标准和表4烟囱最低允许高度限值的要求,经处理后的尾气经3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10.1.1.3 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南、西、北侧昼间噪声最大值分别为55.7dB(A)、58.6dB(A)、55.8dB(A)、56.3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东侧)、4a类(南、西、北侧)标准限值的要求。
本项目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车间卫生废水沉淀池及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沉渣,回用于生产;锅炉脱硫除尘装置产生的除尘脱硫渣、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外运综合利用;包装桶、包装袋、废布袋除尘器,由供应商回收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实现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及综合利用及合理处置。
经验收监测期间的数据计算,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82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375吨/年、烟尘0.205吨/年,符合环评批复(潭环函[2017]250号)中“SO2≤0.03吨/年、NOX≤0.2吨/年,扩建后公司的总量排放指标在原有基础上不得增加”的要求。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对受项目直接回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6份(个人对象12份、单位4份),回收18份。本次个人问卷调查涵盖30-65岁年龄段、学历主要为初中到大专的对象;单位对象主要为当地村委会、镇政府、镇经济发展委员会及周边企业。相关问卷见附件。公众意见调查总结如下:
表11-1 公众参与意见调查总结
调查内容 | 调查意见 | 个人 | 单位 |
1、您对项目的了解程度? | 清楚 | 5 | 4 |
知道一点 | 7 | 0 |
不了解 | 0 | 0 |
2、对建设项目您最关心的是(可多选)? | 经济效益 | 0 | 2 |
环境效益 | 10 | 3 |
就业安置 | 2 | 2 |
安置 | 0 | 0 |
3、项目建设对您生活的影响? | 有利 | 0 | 3 |
不利 | 0 | 0 |
无影响 | 12 | 1 |
4、您认为项目运营是否符合环保要求,如不符合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 | 符合 | 12 | 4 |
不符合 | 0 | 0 |
5、您是否同意三兴工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 同意 | 0 | 4 |
不同意 | 12 | 0 |
从表11-1可知,受本项目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对本项目建设总体持支持态度,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满意。调查走访中了解到,本项目施工期和生产调试期,没有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未见本项目的环保投诉。
12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 建设地点 | 湘潭县中路铺荷塘工业园区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C2661)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技改 | 中心经纬度 | E112°91´26",N27°51´55" |
设计生产能力 | 年产复合稳定剂7800吨、着色剂3吨 | 实际生产能力 | 与设计能力一致 | 环评单位 | 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湘潭市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潭环审【2017】250号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开工日期 | 2017年3月 | 竣工日期 | 2017年10月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2016年8月3日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43032116080178 |
验收单位 | 湖南乾诚检测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100%~100%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30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75 | 所占比例(%) | 2.5 |
实际总投资 | 30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35 | 所占比例(%) | 4.5 |
废水治理(万元) | 10 | 废气治理(万元) | 40 | 噪声治理(万元) | 10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5 | 绿化及生态(万元) | 25 | 其他(万元) | 45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 年平均工作时 | 3600 |
运营单位 | 湘潭三兴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303216850398390 | 验收时间 | / |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废水 | 0.472 | 0 | 0 | 0.163 | 0 | 0.635 | 0 | 0.472 | 0.635 | 0 | 0 | +0.163 |
化学需氧量 | 0.24 | 138 | 500 | 0 | 0 | 0.24 | 0 | 0.24 | 0.24 | 0 | 0 | 0 |
氨氮 | 0.03 | 8.84 | 0 | 0 | 0 | 0.03 | 0 | 0.03 | 0.03 | 0 | 0 | 0 |
动植物油 | 0.006 | 12.2 | 100 | 0 | 0 | 0.006 | 0 | 0.006 | 0.006 | 0 | 0 | 0 |
废气 | 243.2 | 0 | 0 | 733.2 | 0 | 733.2 | 0 | 243.2 | 733.2 | 0 | 0 | +490 |
二氧化硫 | 0.06 | 20 | 400 | 0 | 0 | 0.082 | 0.03 | 0.06 | 0.082 | 2.62 | 0 | +0.02 |
烟尘 | 0.15 | 45.7 | 80 | 0 | 0 | 0.205 | 0 | 0.15 | 0.205 | 0.70 | 0 | +0.055 |
工业粉尘 | 0.97 | 0 | 0 | 0 | 0 | 1.82 | 0 | 0.97 | 1.82 | 0 | 0 | +0.85 |
氮氧化物 | 0.41 | 85 | 400 | 0 | 0 | 0.375 | 0.2 | 0.41 | 0.375 | 0.41 | 0 | -0.035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铅尘 | 0.7938 | 0 | 0 | 0 | 0 | 0 | 0 | 0.7919 | 0.0019 | 0 | 0 | -0.79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